芬蘭通過新法允許自由換證,保障跨性別者性別自主與生育權
昨日(2022/2/1)芬蘭國會壓倒性通過新法,未來芬蘭年滿18歲的跨性別公民將得以透過「自主決定」模式來變更法定性別登記,新制除了取消強制手術要件(過去要求需提交絕育證明),也取消了需要經歷繁複的醫療及精神科認定才能變更證件性別的相關規定。這些惡名昭彰、長久遭受批評違反人權的舊法條文終於被廢除了,跨性別者得以同時擁有「表彰自我性別認同」和「生育」的權利,而不用在這兩項基本人權之間被迫二擇一!...
View Article一個傷心的哈利波特迷的自述
本篇內容為伴盟編譯,作者為Valentijn De Hingh,全文請參見 I’m trans and I understand JK Rowling’s concerns about the position of women. But transphobia is not the answer 我是一個跨性別者、也是一個哈利波特迷。當 JK...
View Article青春期阻斷劑Q&A
什麼是青春期阻斷劑? 性腺激素釋放素促進劑 (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agonist, GnRHa) 於80年代初期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核准用於治療性早熟兒童,臨床目的為延緩青春期或暫停青春期生理變化,因此稱為青春期阻斷劑 (puberty blocker),使用至今已有40年之久。 目前在正規醫療體系中,GnRHa...
View Article《跨性別友善校園》座談會紀錄:跨性別學生能在校內安心就學嗎?
主持人 | 簡至潔(伴盟秘書長) 報告人 方綺(伴盟政策主任)黃奕嘉(成大前學生性平委員)郭哲志(台大女研社前社長)張振謙(屏科大前學生議會議長) 回應人 畢恆達(台大城鄉所教授)呂明蓁(臺南大學性平培力及性別事件防治研究中心主任)何傑恩(台學聯常務理事、政大前學生會長)謝昌運(教育部代表,性別平等教育科科長) 活動資訊 時 間 | 2023.8.5(六)14:00 -17:00地...
View Article跨性別免術換證,最高行採支持見解!
最高行政法院:性別認同為憲法第22條人格權保障的核心,得適用戶籍法第21條規定申請變更戶籍登記上的性別。跨性別女性變更性別登記案,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事件原委:...
View Article跨性別相關資源整理
一、國內民間團體資源 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服務或相關資源服務對象服務性質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02-2932-1292contact@tapcpr.org台北市文山區景福街188號週二~週五 13:00~17:30法律諮詢 (須先電話預約)LGBTQI+當事人法律諮詢 (須先電話預約)生命故事工作坊(須報名後個別評估,請寄信詢問)性別認同為跨性別、非二元者主體培力...
View Article美國精神醫學學會DSM-5-TR預計3月發布修訂版 跨性別術語將有更新!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於2013年發佈第五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簡稱DSM-5),時隔近十年後,在今(2022)年3月即將發佈修訂文本(DSM-5, Text Revision),其中就描述跨性別「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
View Article高醫「性別友善空間調查問卷」出了哪些問題?怎麼問比較好?
伴盟於2023年2月發起跨性別友善校園計畫,一起參與該計劃的高醫研究所所學會的同學,這幾天傳了《高雄醫學大學校園性別友善空間調查問卷》給伴盟的夥伴,我們看了都十分詫異:這份問卷看似立意良善,卻在問題設計上卻處處顯露了對性少數的歧視及不理解。 這份問卷問題在哪裡?接下來就帶大家一起來一一盤點: 不要再問生理性別!...
View Article為什麼要推動免術換證?
什麼是免術換證? 台灣若要進行性別變更登記,仍要求當事人要摘除性腺及性器官。目前國際人權趨勢與主要國家之法制均已明確認定:一個人的性別認同屬於人格權核心,和身體外在形式並沒有絕對關連,因此我們主張:性別變更的要件應立即廢除手術證明,並在這個基本原則下思考變更性別登記的規則。 為什麼要推動免術換證?...
View Article簡化人們更改性別身分程序,德國《性別自決法》通過!
德國聯邦議院於4月12日(星期五)以374票贊成、251票反對和11票棄權的結果表決通過《性別自決法》。該法律將簡化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別者在政府登記處更改名字和性別身分的程序。...
View Article瑞典通過自由換證新法:看見跨性別群體的異質性和需求的多樣性
繼德國於4月12日通過自由換證新法之後,瑞典國會在4月17日也通過類似法律,瑞典新法一方面允許變更性別登記改採自我決定模式,並將合法改變性別登記的最低年齡從18歲降至16歲。在採取自由換證模式的同時,另一方面也簡化有手術需求的跨性別者取得醫療服務流程。兩項新法將於2025年7月1日生效:一項規範改變性別的手術,另一項則是規範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行政程序。...
View Article性別變更登記制度,有哪些模式?
Vivi案於 2024/7/11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完言詞辯論庭後,我們看到網路上一些討論,均將Vivi案誤認等同於「自由換證」,提出以下澄清,供各界參考:...
View ArticleVivi案不等同於「自由換證」,帶你了解性別變更登記制度下的模式
Vivi案於2024/7/11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完言詞辯論庭後,我們看到網路上一些討論,均將Vivi案誤認等同於「自由換證」,提出以下澄清,供各界參考:...
View Article再戰性別變更:法院判定內政部函釋違憲應採弱醫療模式,伴盟將繼續上訴爭取依社會證據換證。
跨性別女性Vivi尋求變更性別登記為女性一案今日(8/15)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內政部97年函釋要求跨性別者提出兩張醫師診斷證明及摘除性器官始能變更性別的行政命令違憲,因此撤銷原處分與訴願決定;然而法院認為變更性別要件仍需符合112年最高行政法院所闡釋的弱醫療框架,當事人應至少提供一張醫療診斷證明,因此未直接命戶政准予Vivi變更性別為女性,而是命戶政機關依照法院見解重新處分。...
View Article跨性別免術換證釋憲案程序不受理,大法官:個案法官得逕行拒絕適用違憲之行政命令。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代理的跨性別女性吳宇萱,在未遞交「性器官摘除手術完成證明書」的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為女,2021年12月由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昨日(2023年2月10日)憲法法庭裁定程序上不受理。最主要理由是認為,因本件是法官聲請釋憲,若法官判斷內政部發布的行政函釋有違憲情形,自可以直接拒絕適用,因此認定尚無釋憲餘地。...
View Article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 記者會
台灣性別變更仍維持「強制手術」要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於11月20日國際跨性別紀念日當天,陪同當事人吳宇萱前往中正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法定性別由男變更為女。...
View Article訴訟歷程近四年,宇萱案終獲全面勝訴!
跨性別免術換證再一起勝訴案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就伴盟律師義務代理之宇萱案宣判,該案原告即跨性別女性宇萱全部勝訴,毋庸提出手術證明即可申請變更戶籍登記性別,這已經是目前所知第五個勝訴判決,也是訴訟時程最長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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